各有关单位: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07]44号)的规定,为了满足延续注册、重新注册人员的需要,拟举办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注册有效期满,需要延续注册的人员。超过注册有效期,未延续注册需要重新注册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
1.5月29日至6月3日(申请注册其他安全类人员、非煤矿矿山安全类人员参加培训),5月28日下午13:00吉林省安全生产教育中心101室报到
2.6月5日至6月10日(申请注册建筑施工安全类人员、危险物品安全类人员参加培训),6月4 日下午13:00吉林省安全生产教育中心101室报到
三、有关要求
1.参加继续教育培训人员,准备与注册类别相关的安全管理与技术方面的论文,3000至5000字。
2.培训费用6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3.培训地点:长春市前进大街616号,吉林省安全生产教育中心(乘公交222、213、13、234、239、154路车到前进大街湖光路站下车即是)。
联系人及电话:陈彬 谢文娟 0431-89653565
二○一二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