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转发******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
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安全监管局:
现将《******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重点工作的通知》(管三函〔2015〕51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要紧密结合《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2015〕3号)要求,把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重要内容,认真、全面、细致地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安全大排查,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档案,发现隐患问题必须限期落实整改。对存在内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等重大隐患的烟花爆竹仓库一律立即停用。
二要全面落实《******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25号)要求,进一步加大巡视、暗访和督查检查频次,对属于“两关闭”情况的,依法撤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存在“六严禁”和零售点存在“三严禁”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并督促整改到位。
三要将《通知》迅速传达至辖区内所有烟花爆竹企业。强化舆论宣传,畅通举报渠道,落实奖励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形成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的浓厚氛围。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9月8日